神作一直没看。。。。第三部都快上映了我才开始补课,我的拖延症是要多严重。。。。
关于情节:
诺兰太强了,故事确实只有一条线,但《黑暗骑士》如同会自动生发成长的大树,导演对每一条支线的用心把握程度是几乎无法用语言去衡量的,这在一开始仍然用普通英雄电影去看的我而言到后面简直就是颠覆了,以往的神化英雄,最终还是回归了美学上天人合一的境界,终归还原了人的身份,而蝙蝠侠无论再如何强大与否,他仍然是内心游走在黑白边缘的布鲁斯韦恩。
关于人物:
蝙蝠侠成为串场人物,而大部头的人物交给了这个反派绝唱:小丑,没有过去,没有身份,没有弱点,没有原则,四无是他脸上的妆,没人能看见他真实面孔中的任何一切,没有恐惧,有的只是对于破坏,游戏,惊喜不厌其烦地喜爱,创造力非凡,他的疯癫有如他的智慧,吸引了太多明知盲从却依然不顾一切为黑暗献身的人,他是高谭市永不散去的阴云,是蝙蝠侠午夜暗回的噩梦,是市民不能选择的伤口,小丑,希斯莱杰,永远的绝唱。
串场并不是说蝙蝠侠就不重要了。。。。他毕竟还是第一男主啊!
想想蝙蝠侠怎么说也该算动作电影,所以我耐着性子,一直等几天前的DVD版出来才下载观看。看后才发现,此片并不是一个像木乃伊3那样纯以特效为卖点的影片,甚至可以说片中的场景基本上用不到计算机高可修饰。但是相比于木乃伊的单调情节而言,蝙蝠侠6绝对是一部非常有深度的电影
如果要搞一个投票,看看超人和蝙蝠侠的人气谁比较高的话,我想在孩子当中基本上超人会以压倒性的优势获胜。换句话来说,蝙蝠侠从漫画到电影(除了第3第4部)都不是以小孩为收看对象的,借用电影中的对比,超人就是光明骑士,而蝙蝠侠就是黑暗骑士,当然浅层的原因在于超人有超能力,对一般人来说像神,他虽然必须也得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是他却可以白天出行,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蝙蝠侠虽然比超人有钱,但是他没有超能力,那他终究只能是个人(虽然他的钱是一般人怎么也挣不到的)。两个系列电影本身也对观众群有所区分,超人如果说展现的是美国人精神上的寄托,蝙蝠侠则是对美国社会糜烂一面的批判。
就这部片子本身而言,蝙蝠侠是一个真男人
看到有影评认为小丑和蝙蝠侠要的“其实都是影响力,而不是正义、公平、普世道理或绝对正确的事。”(原文链接:http://movie.douban.com/review/1629723/)真是幼稚可笑啊,小丑和蝙蝠侠岂会在乎区区影响力?一部如此经典的伟大电影(western canon,好吧,我似乎也拔低了这个词),被人为的拔低真是贻笑大方。贴出以前期末论文习作供大方指正。
奇异的事物虽然多,却没有一件比人更奇异。——索福克勒斯
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亚里士多德
在TDK(The Dark Knight)的一开始,重案组组长戈登就提到,蝙蝠侠已经成为了通缉犯。这代表着蝙蝠侠事实上已经不是旧体系内的一份子,虽然他此时尚未意识到自己身份的改变。即便在第一部中,蝙蝠侠几乎以一人之力拯救了城市,但他出离于社会之外的力量仍然给正常秩序内的掌握力量者与法律带来了威胁,这倒并不是因为蝙蝠侠怀有某种邪恶的目的,而仅仅是因为他以及他所代表的力量置身于法律之外。蝙蝠侠所蕴含的力量并不仅仅限于打击犯罪
回家之前我问你,我是坐公车还是坐地铁?
你回答,扔硬币决定。
然后我说,硬币两面都一样。
——
其实,我是要赶回家看这部电影的。
我为我巧合的第六感,感到一丝畏惧。
这个世界真的很好玩,有了黑色的蝙蝠侠,就会有白色的小丑。
蝙蝠侠以前是什么样?我不清楚,因为我从没看过。
这次,我也是为了看小丑才看了这部电影——下载之前我竟然不知道这电影里——有蝙蝠侠。
美国人依旧崇尚英雄主义,这一点我很钦佩。因为他们不动摇,他们坚持他们的主题。这就是他们的霸权感,他们要张扬自己的观念,而不是随波逐流,更不参考其他的意见——所以他们把他们的概念强加定义于物质。
略有谋略的好人多数都不会死,但是善良的和无辜的会。
所以,女主角死了,警察局长及其夫人死了,除此之外还有“双面人”——其实我本以为他会造就一个续集,而美国电影界也会为他设计一个美妙的钢盔。可惜,看来目前他们还没有这个灵感。
小丑是个精神病人,所以他是个能成为艺术家,或者说已经成为艺术家的人。
他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因为只要拿出joker牌
话说为了显得条理总是习惯性的列几条,但其实完全没有条理的几条,影评么,每个人理解可能都不一样,每个人的关注点可能都有不同,无聊,随便写点,Just for fun。
1、人民是最无知且丑陋的:
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说人民是伟大的么,其实他心里一直在想伟大的是他自己,该做帝王的也是他自己。但他这句话依然流传,聪明的人该知道,他其实是在拍人民的马屁。人民在需要的时候就呼唤英雄,但当面临恐惧,自己的利益收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会放弃英雄,这点跟全民超人里面异曲同工,不同的是汉考克遇到了一个可以指导他树立公众形象的人。蝙蝠侠的问题在于他太脱离群众,确切的说他不懂得如何利用群众无知的力量,最终也是背着黑锅,而小丑则精于此道。人们都是自私的,有利于自己的就是英雄,不利于自己的大概就是草寇了。我一直强调人民的无知,你该怀疑我其实是极端的仇社会主义者,其实我也是这无知者中的一个,每个人、每个系统、每个社会形态都不完美,要想完美就必须发现且正视自己的问题,如果你连批评都接受不了,那你将永远不会完美。
很长一段时间,我也对蝙蝠侠“不杀人”的准则感到由衷钦佩。直到昨天,我才开始思考一个最最基本的问题,并且开始质疑“蝙蝠侠”这个形象。请大家就以下问题作出回答:
无论在哪个国家的法律框架内,无论你本人是什么身份——甚至你本人是正在进行另一种重大犯罪的现行犯都无妨——无论你本人有多牛逼,你轻轻一动手指就可以干掉现行犯也无妨——击杀一个正在进行重大犯罪的现行犯是属于:
A 正当防卫;
B 正当防卫;
C 正当防卫;
D 正当防卫。
很好,很显然大家都回答正确了。
于是“蝙蝠侠击杀正在犯罪的小丑”从来都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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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蝙蝠侠是美国人在对无限权利的神的恐慌状态下,而打造出来的同样扭曲的拥有无限道德的神。把Don't Judge提升到了没有上限的程度。
而我们都知道,只要你是一个人类,你就是有极限的。与其质疑杀人后你的道德框架是否会彻底崩坏,不如质疑以无上限的道德水平要求自己,你是否会彻底崩坏。
有人认为,害怕突破自己的底线后自己会暴走
【蝙蝠侠:黑暗骑士】混乱即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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