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外国文艺》)
文/布宜诺斯
1955年,《洛丽塔》由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甫一面世便引发极大争议,毕竟,如果把纳博科夫那些绵密如水的语句枝叶尽数剥落,最后剩下的故事主干惊世骇俗——中年男子的恋童情节;和12岁少女的乱伦情欲。1956年,纳博科夫也曾撰文《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来解释小说的写作因由,在他笔下,最初的创作悸动竟然来自这样一则新闻:一只猴子在科学家几个月的调教下完成世界上第一副动物画作,内容是囚禁它的笼子的铁条——多么讽刺的一个说法,我们无从判断真假,只是明白他狡黠、傲慢、叛逆的性格特质大概从来不屑于掩饰。他还强调“《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 ”,并用讥诮的笔调详述了这部书稿被多家美国出版社退稿的经历,理由包括“书中竟没有好人”、“书的第二部太长了”、“要是把这本书印出来,社长和你都要去坐班房了”。不过,1958年这本书毕竟还是在美国出版了,并且很快被译成纳博科夫的母语——俄语,并在随后的二十年里,伴随着各种争议和禁令,不断扩大着声誉和世界影响力。
又是一夜无眠,习惯自己打发时间而不去打扰别人了,利用不眠之夜看了一部电影的两个版本《Lolita》,鉴于刚看完原著印象还比较深刻所以写个观后感吧。两部电影分别上映于1962年(黑白)及1997年(彩色),各有侧重。
1962版片长157分钟,电影是以枪杀案开始的倒叙手法,不过它的可取之处在于对Haze太太的早期情人Quilty做了铺垫。但1962版省却了太多太多,而且又擅自改动了很多部分,以至于我认为并不尊重原著,如:并不是Quilty冒充心理医生擅自闯入H•H家里
中文佚名抛弃了原名《洛丽塔》,叫作“一树梨花压海棠”,据说这句话典自苏东坡调侃老翁娶少女的一句诗,也就是“老牛吃嫩草”的委婉说法。字面有味道,涵义也贴边,还是比较成功的。
男主人公汉伯特成年以后怀有的少女情结,显然是少年时期留下的心理因素。电影中把这段背景仅仅作为片头的处理,容易让观众忽视这一点,而对男主人公缺乏更准确的理解。
与小说中不谙世事的女孩相比,电影中,洛丽塔主动勾引了汉伯特。虽然洛丽塔的种种顽皮表现,让人可以将那些举动理解为少女青春期的自然骚动,但女孩子的大胆仍然令人瞠目。我觉得这是唯一让人可以将此片与情色挂钩的藉口。
片中对最后将洛丽塔拐走的男人身份和细节做了发挥,将那人描写为一个有恋童癖的好莱坞编剧,这些发挥是电影的需要,而且很成功。
知名片子,阳光下少女趴在草地上在洒水下读书也是知名片段了,年轻阳光且美好,在众多b站剪辑中出镜率超级高。终于忍不住好奇找来看,建议和我一样的友友们别看。
为什么呢?
电影剧情是这样的……太长了,长话短说。
40岁教授Hambert爱上12岁少女Dolores,也叫洛丽塔,娶了孀居的少女母亲。后来母亲得知二人事情意外去世,两人出去旅游,度蜜月,很开心。之后带少女回去上学,出现摩擦。又出去旅游,摩擦升级,少女逃跑成功。男主寻找无果,过了三年,收到了少女寄来寻求经济帮助的信,就去找她,想带她回家
我决定写下这篇影评,来自于我从中思考得出的家庭关系,所以我选用了这个看起来离谱的标题。
尽管这部剧的标签是情色片和爱情片,但如果从洛丽塔的角度来进行分析,这是一部家庭片,只有从男主的角度来分析,这才是一部爱情片。
我先从洛丽塔的角度来进行解析。
首先我想谈一下家庭这个词,这是个非常有趣的词,从生物学上来看它是血缘关系,男女主并不能构成家庭,所以可以很轻松的将它看作爱情片。从法律意义上,男女主确实已经达成了父女的关系,男主是洛丽塔的合法监护人
或许男人都有洛丽塔情结吧。自古就有那些有些家产的男人,买个小妾,小到才十二三岁,或者自小看着明眉皓齿的小女孩被牙婆买去,等到大了出落的动人了卖到有钱人家做妾,谓之:瘦马。红楼梦里的鸳鸯,水浒里的潘金莲,最近投明状里徐静蕾演的出身也是扬州瘦马。我们可以幻想一下了,有个如花的妾又聪明又娇小,一个会些诗书的男人,将她放在膝上教教她读书,听她银牙崩出朗朗书声,一半是女儿一半是情人的感觉恐怕真的妙不可言了。这命运其实也不算差了。
小时候看白居易喜欢啊,觉得他大众苦难代言人,〈卖碳翁〉写的朴实无华,到大了再看他怎么这么不喜欢。当然不得不承认他的伟大,总觉得一糟老头子唧唧歪歪的写什么: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有点不讨喜。大概是他两妾一个樱桃小嘴,一个杨柳腰,据说那两妾大概都是15,6岁的年龄。我是见不得人把这么私房的事出来晒,现在也没见哪男人呢跟人说我老婆身材可好了。后来苏轼夸朝云对自己不离不弃的时候写:不似杨柳别乐天。看的我是乐不可支。太好了,那个小蛮终于摆着那小杨柳腰离开那老头
《一树梨花压海棠》1997年,不喜欢这部电影的 可以点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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