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雷德福最好的作品之一,当然他的作品总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一般而言是过于拖沓,对情节描写、人物刻画过度的依赖是很多演员转行导演的通病。
还好这部影片没有这样的问题,剧本本身很好的解决了背景与人物、叙事与冲突的比例。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片段被赋予了一个政治实体主旋律般光冕堂皇的教学意义,不得不说美国在这方面有着更加充沛的经验。
看这片子之后的愤懑,在发现了罗伯特雷德福的名字之后,得到了印证。这部电影和他之前的《羊入狮口》类似,是一部谈论正确和错误在任何时候都无法改变的电影。电影的主旨是英美法系的立足点,即天赋人权和三权分立。这是所有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都知道的基本道理,如果这是一部中国导演拍的电影,我还可以说,他充满了革命性--至少可以这么说。但这是一部英文电影,那么这就成为了我们常说的主旋律电影。
这样的道理人人都知道,这就好像是写了一本如何学汉语给中国人看。然后,说了一句真理,就可以掩盖整部电影的混乱、冗长和单薄吗?
当然不能,这部电影漏洞百出,缺乏心意,平铺直叙,毫无节奏感。
主要的问题有
一、母亲
母亲的性格前后不一。开篇她是一个坚强、朴实的女人。但是后来在庭审阶段,她却在某些问题上表现出了罕见的私心。她一方面渴望保护儿子,一方面却又期望自己能够获胜。这种渴望是否合乎性格?她明知道政府想要的是她和儿子之间的一个。面对保护儿子的选择,她只有放弃自己。她应该毅然放弃辩护。
更不用说
“共犯”献给维权律师们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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