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完荒野生存之后,我又把搏击会看了一下.在我看来,这里两部戏说的都是关于物质与人的关系.当然,在相近的命题后面,两部戏是向着不同的方向前进的.这两部戏在我看来都是可以称之为Brilliant 的电影.
可以说这是一部公路片,主人公在路上,一路走来遇见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在这样的故事里面,导演西恩.潘拍出了一部关于灵魂与真实的电影.
西恩.潘这个曾经的坏小子选择了一个真实的事例作为题材,我想很大的原因是出于这个事例所拥有的力量是超越这个案件本身的,也超越Christopher 这个人的本身,或者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称他为Alexander Super Tramp. Alex远离了一切他所熟悉的,远离了文明,他选择了走进荒野,在那儿生活.犹如置身于生命的长河中,感受生命的流动.
八年前,第一次看了这部被无数人好评的电影。今天又看到有人提起,说建议也看看书,于是找来英文原版的书翻完。观点和八年前完全一致:这位美国青年Chris McCandless,在我这里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尊重。
我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如果一个人一心想要A,却完全因为自身的判断错误,大踏步地朝着B的方向走下去,最终失去了A,也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B——这叫做愚蠢。在这个故事里,A是生,B是死。
Chris踏上Stampede Trail的一刻,就注定死在里面。他携带的食物(十磅大米)、衣服(不防水的登山鞋,加上皮卡司机给他的靴子)、武器(.22的步枪),根本不可能让他在阿拉斯加活下去。他走进深山的时候,是否打算活着出来?显然如此。否则,他就不会留下求救的字条。
在他没有打算死的情况下,他死了,并且是因为选择了一条死亡率100%的路。这是我不给他任何尊重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那些说“人干点什么不好干什么去爬山”之类风凉话的人。事实上,我自己就是相当程度的户外爱好者。写这篇影评的当下,我就在安克雷奇,而这已经是我两年内第三次来到阿拉斯加
昨日黄昏站在西单的十字路口时,我的心情与荒野毫不相关。远处的路灯燃起火焰般的明黄,来往的人群隐入城市迷醉的夜晚。我停下脚步,思索着是该向左还是向右,心里渐渐有些迷惑起来。
眼前浮现出《荒野生存》中的场景种种。朋友推荐这部片子的时候,我心中多少有点不以为然。于喧嚣中渴望宁静本是十分生理的欲求,久在城市人的渴望荒野,又有什么值得多说?
直到我渐渐了解他出走荒野的原因。平和外表下四分五裂的婚姻,饱含控制欲和索求欲的爱情,脉脉深情掩饰的敷衍……不必说,我也厌倦这一切。而且我相信,许多人深夜握着手机不知该拨给谁的时候,在与最爱的人互相伤害之后,对这一切也会深深厌倦。
他不想成为这样秩序的一部分,像活着的人那样活着,最终也像他们那样尘土般逝去。
于是他丢弃一切走入荒野。烧毁现金,捐掉存款,丢弃车子……这些行动拍成电影简直有点做做,但除此之外,我们也实在找不出更有意义的可丢弃的东西。工具对我们祖先来说曾经是一种助力,而对于我们,简直是一种娇惯的束缚了
《荒野生存》跌宕!Happiness happens when sh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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