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自《像诗一样真实——严恭自传》,2007年7月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严 恭
中国人永远喜爱的孩子
有很多介绍漫画“三毛”及电影《三毛流浪记》的文章已见诸报刊,然而,还有许多内情尚不为大家所知。
《三毛流浪记》从1947年6月15日在《大公报》一问世,就引起强烈的震撼,其巨大的艺术魅力,使“三毛”成为全上海儿童、大人关注的热点,许多人写信、寄钱、寄衣物给“三毛”。古往今来,只有反映时代,有进步社会意义的作品,才能成为传世之作,《三毛流浪记》就这样升华为不朽的经典名著。
1948年初秋,一位独具慧眼的独立制片人,决心将《三毛流浪记》搬上银幕。他就是在新中国剧社任过理事长的韦布。虽然他从来没拍过电影,但由“三毛”激起的他对社会黑暗的愤恨,使他对拍好这部电影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和毅力。在韦丽琳、上官云珠的帮助下,他克服重重困难,自筹资金,甘冒风险,担当独立制片人;由冯亦代介绍,毅然买下该画册的版权,并力邀他家乡江阴高小的同班学长、著名艺术家陈鲤庭先生来执导。
但陈鲤庭正执导田汉老的《丽人行》
三毛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前的上海。上海都市的形象完全是两级的。影片一开始,画面前景是低矮的小房子,后景则是雾气中若隐若现的高楼,一个挑着重担的脚夫匆匆走过。影片的故事和三毛的形象耳熟能详。衣衫褴褛的三毛在繁华的上海街上头游走。他想找份工作,依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在影片的话语体系中,繁华的都市是人们忍饥挨饿的源头,市长家的奢华是表现是都市弊病的最高级。与市长等富人冷漠、自私的性格相比,生活在贫民窟的穷孩子们,在道德品质上是勤劳、善良、友爱,他们仍然坚信依靠自己的双手能够在城市中生存下来。即便是按照今天的眼光,影片仍有不少令人非常心酸和唏嘘的噱头。
如果没有那个为了配合新社会而硬硬加上的光明而仓促的尾巴,还会更好。
三毛这个故事、人物,实在是属于上海的,只有放在这么一个灯红酒绿不夜城里才格外有杀伤力。
我很喜欢开篇黑底白描的那传神之至的几笔,很喜欢里面的小段落,能扩充的就扩充,不能扩充的就简化——不像电视剧版的,非要拖出个篇幅来,太多不必要的冗长。三毛原著不适宜做大部头的改编,最好的就是起承转合赶紧抖包袱。
最让我感叹的段落,是片中特别用来铺梗的那个“加入游行的欢庆中”——第一次,解放前,明明是儿童却不能过一个儿童节,被警察乱棍从游行队伍中打了出来,自己扯旗子拉队伍上街;第二次,解放了,解放军进程、老百姓翻身,漂亮的文艺女向褴褛的小瘪三们挥手,招呼他们加入游行的队伍,一起扭着秧歌向前走。
除了一旧一新的对比,双方所操持的欢庆的“器械”也不尽相同:前者用西洋鼓号,后者是中国本土的、来自农村的、与上海这座洋气的城市不甚相称的“大秧歌”;前者,发号施令者并没有露面
三毛流浪记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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