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电影初生的年代,卓别林用默片为我们带来无法磨灭的震撼。这些震撼不是影院大片里用特效和英雄史诗式的虚构形成的,而是生发自每一个人内心的真实情感。细腻地解剖,生动的演绎,传神地表达。没有声音,却无声胜有声。没有特技,却无技胜有技。
他的紧身上衣总是皱皱巴巴,像是随时准备脱落的绅士外壳。松松垮垮的裤子,就像他自嘲时满不在乎的表情和不屑的眼神。超级大的鞋子,仿佛是和他格格不入的规则和约束。透过时不时拿下的表示尊敬的帽子,可以看到他温婉的内心和善良的精神。挥一挥手杖
卓别林应该是最被大家所熟知的一位默片时代的喜剧大师,我觉得这应该归功于他很好的弱化了自己,而创作了属于自己的角色符号,现在大家只要看到礼帽、小胡子和大一号的西装就会马上想到卓别林。
城市之光是他的代表作品,评分也特别的高,影片讲述了一个流浪汉爱上了位失明的卖花女,他误打误撞和一位富豪成了好朋友,但是富豪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和他称兄道弟,一酒醒就翻脸不认人,他想办法让富豪出钱资助卖花女做手术,但自己却进了监狱。最后卖花女用钱治好了病开了花店。
在我看来
第19届法罗岛电影节第6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城市之光》,下面请看前线在钢筋混泥土里追逐幸福的人们之评价了!
果树:
每一个喜剧的点都仍然有效,令人发笑。而其中的人性无奈也仍然能穿透纸背。当影片成功让你感叹出来,足证这是时间掩埋不了的影史珍品。
冷雨醉清秋:
笑过,哭过,足矣。
Pincent:
花先于女主出场,拳赛上只想拥抱,多么浪漫!在一个盲与自杀的时代,人们多么需要光。看不见才会对未来所有期待,就像做梦一样,就像电影本身一样。语言太多余了,政客们的讲话都是嗡嗡声
他,可以不富有,可以很邋遢。
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如一的心。
看到,卖花的盲姑娘,他会掏出仅有的十分,去买一朵,不能填饱肚子的,不能抵御严寒的花。
看到,喝醉酒,要跳河,寻自杀的人,他站出来阻止,尽管过程可能很滑稽。让一个醉汉,得到些许的“痊愈”。
对于醉汉的“朋友邀请”,他并没有拒绝,以为真心,虽然,一直是被人嫌弃。
这样的人,很可恶。这样的事,更可恶。
喝醉了酒,就可以一次又一次的伤人感情。虽然,也是因为他并没有身穿“防御的荆棘”。
对于善意
卓别林也是个落魄的流浪汉,但是他看到盲女比他更不容易的时候,仍然尽自己所能的帮助她,哪怕只买一朵花。
土豪有精神分裂症,喝酒之后就像变了个人,对待卓别林的态度截然相反。
打拳击那段笑死了,躲在裁判的后面,虽然他很机智了也很勇敢,但是还是失败了。
最后两人相认的场景好感人,卓别林看到她复明,还开着小店,过上了好日子,还不怎么想跟她相认来着。
总评五星9分。第一次看卓别林的电影,喜剧大师的名头没有注水,现在的电影里很多搞笑的动作还是模仿卓别林的,也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创意
一个身处不易却依然饱含善良,温暖的人,永远的脱帽礼。尽最大努力帮助失明的卖花女,救轻生者。
流浪汉的命运随着商人的醉与醒三起三伏,那些醉酒时的灯红酒绿最终是过眼云烟,并置流浪汉于囹圄。灯红酒绿后,流浪汉依然用自己的方式帮助卖花女,未曾改变本我。
情节的巧妙设置让故事在误会中发展,在这些误会中,流浪汉始终是清醒者,他始终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这并不能帮助他太多。必须庆幸命运还是善待他的,卖花女也是个善良的女孩,善良的“施舍”让两人得以相认。
《城市之光》不虚名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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