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喜欢影片被翻译为:以父之名。
因为我很喜欢一首名为 以父之名 的中文歌曲。
因为是女子,所以 一切和父亲有关的电影 我想都会引起我的注意。
女儿和父亲的感情,永远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我喜欢外国片多过国产片。
因为我讨厌那些为了拍电影而去拍电影的举动。讨厌那浓厚的商业气息。
影片讲的是:一个不懂事的青春期的大男孩,无辜被判入狱。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也被牵扯进来。
政府明知抓错了人,却义无反顾的让错误继续,想要掩盖事实。
父亲用自己的强大信念终于影响了儿子,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重见天日。
而父亲没有等到平反的那一天便离开了人世。儿子孤独奋战,直到平反出狱。
因为信念,支持着那些被冤屈的人重返光明。无论何时都不要放弃,生存的希望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
人性的光辉,在影片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监狱的人们得知 男孩的父亲离世的消息的时候,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示惋惜和对男孩的安慰。
当高大阴冷的监狱的层层小窗口中 落下了 狱友点燃的 纸片,火光代表着他们对逝去人的思念,更代表着对活着的人鼓励,和他们拥有的希望。
电影就他妈是声光画电的糅合,嬉皮士的时代背景,从鲍勃迪伦的like a rolling stones开始,到监狱放风那会的鲍勃马利的this is love,再到丹尼尔戴刘易斯幡然醒悟时候,镜头摇过监狱墙上的切格瓦拉红色的海报,再到正面面对人生的那首爱尔兰民谣whiskey in the jar…他妈燃了
战场是很容易被误伤的。
影片开始,男主角在贝尔法斯特的房顶上偷窃,差点被当作狙击手打死。后来,他去伦敦,没有和姨妈住在一起,没有找一份正式的工作,没有听从父亲的教诲,被躺枪误伤。须知,当时英国恐怖活动猖獗,与战场无异。
法律永远是笨拙的。
不冤枉一个好人与不放过一个坏人,本身就是矛盾的。好与坏在于犯罪事件的还原。真相永远是罗生门。你面对的犯罪嫌疑人,无论他是否犯罪,都会用同样的方式表达自己清白。司法人员不是超人,如何判断?
社会舆论是多变的。
有上面的压力要求在最短时间内给公众一个解释,所以就有了屈打成招。裁判男主角有罪的是陪审团。男主角被判30年监禁后,法庭沸腾,大家欢庆。绝大多数的社会公众,不是这盼望有人被捕吗?不论他是否真的犯罪,总要给大众一个交待。不论是谁,大众需要一个出气筒。如果陪审团宣布他无罪,陪审团会承担什么样的压力?
应该讲,男主角遇到的第一位律师,要比后来帮他翻案的女律师承受的压力大得多。女律师帮他翻案时
按照影片的讲述,办案警察都是德高望重的,或者至少办过很多漂亮的案子,也就是说,他们算是“清官”,但他们集体在这个案子上不顾事实,让无辜的人做了替罪羊,为什么呢?因为上级施压,要快点结案,甚至有指示,直接找替罪羊案结了就可以了。那为什么上级会做出如此荒谬的指示呢?因为群众的愤怒。影片有个细节,当判处四人的时候,旁听的人都大呼“杀掉爱尔兰人”,“给他们死刑”之类的话,正是这群愤怒无知的人,给了政府,警方压力,他们显然在意的不是事实,他们只想看到有人来负责,来为此受到惩罚
引人入胜的传记片 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电影《因父之名》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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