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晨的月光中,我走进了这个城堡。
朱红色的门窗,青绿色的墙砖,眼睛淹没在色彩的洪流中。
灰色的回廊在旋转着,窗外的蝉鸣声声迫切。我蜿蜒而上,去看那片星光。
烟火绚烂,你伸出的手满是诱惑的光芒。脸上的惊恐不安,宣告着我们恋情的沮丧么?
那年夏天,弥生九岁,然后在这个城堡里,死掉了。
躺在地上的尸体支离破碎,破败的脸庞如损坏的鲜花。
死掉了也能这么美好么?
深紫色的树木茂盛,这是个诡异的森林,太阳从西而东。
弥生站在蓝色的光芒之下,搓着我亚麻色的头发问我。
蒙住你的眼睛,还能知道我是谁么?
我们无聊的对望着,似乎只有对方的呼吸才能叫做氧气。
恋人的心是钢铁的心,时间能够生锈,磁力将彼此吸引。
可是弥生死掉了,就躺在我的面前,手里握着的是纯洁的百合。
红色的百合留出了黑色的鲜血。
弗莱彻是一名律师,他的拿手好戏就是说谎。他正在为了成为合伙人而使劲讨好自己的女上司。在事业中他总是以一套一套的谎话生存,但是这个坏习惯也被带到了家庭中。他和前妻有一个5岁的孩子麦克斯,虽然弗莱彻扮演“魔爪”逗他玩,但是他总是希望有一天爸爸能陪他一起玩棒球。而弗莱彻呢,总是爽快地答应,而后以借口爽约。而小麦克斯,总是为他的爸爸而伤心。甚至到了麦克斯的生日时,弗莱彻都没能赶过来,他被上司给缠住了。伤心欲绝的麦克斯许下一个愿望:“我希望爸爸有一天能不说谎话。”
于是,奇迹发生了
一看本片是1997年拍的,金凯瑞的辉煌时期,整片看下来就跟一个得了帕金森综合症的多动人在沉寂的人群中孤独狂舞。你可以欺骗孩子妻子母亲家人,欺骗同事上司客户竞争对手,欺骗路人穷人富人,欺骗生活欺骗一切将自己建立在虚幻之上。但是你要欺骗别人你先要做的就是欺骗自己,你行吗?
1997年的剧情就算放在今天来说也并不算俗套能进月排行前3没问题。一个男人在事业与家庭之前要怎么平衡永远是现代人的话题。是男主外还是女主外,另外一位应该怎样面对做怎么调整。真心付出我想男主不会沦落到有欺骗一切的生活作风啊。如果他本身就这样那你还找他结婚就说明你疯了啊。真心付出并不是消极等待,像本片女主那样一方面想结束这种生活另一方面又想男主回心转意,在现实生活中概率低到0啊。
男主搞法律的。胜诉的话工资高的吓人啊,随便一个大案随便收几个点就宝马香槟满世界旅游去了,为了工作的需要他只有不断的说好听的话,在任何场次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话语这是自我保护,发扬自我的能力的表现,总之是为了能更好的活着。这种日子过得越多越容易迷失自我
好像不说谎不行,又好像全世界都在逼着他说谎。
其实真相是,他们不过是怕露出谎言掩饰下,那个不堪的自己。
可惜谎言总有被戳破的一天,那时候说谎者又会怪这个世界,找各种借口掩饰他们自己选择了做说谎的贱人这个事实。装成不说谎好像不行的样子。而真相是,他们自己就是不敢面对一切,逃避一切的,失败的蛆虫。
你一直有选择,别去做说谎的贱人,如果你选了说谎,就别装得这不是你自己的选择的样子。
你是贱人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有其他选择,你却选择了做个贱人。
一口气看了Jim Carrey的两部作品——《变相怪杰》和《大话王》,对这个hollywood笑匠算是有了入门级的了解。
这部片子剧情乏善可陈,其它演员的演出了只是绿叶作用。整部片子可以说是Jim Carrey一个人撑起来的。导演其实是高明的,把片子的最大卖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把Jim Carrey跟周星驰相比其实有点不大合适,因为环境不一样,表演风格也不一样。但是两者都是东西方喜剧演员的表表者,在这个大的context下,这样的比较也无妨不可。
周的喜剧效果包括很多元素,有剧情、配角、对白和自身表演。前三者很多时候都不只是周能一人独立担当的,应该说是一个团队的效应,像吴孟达,像李力持;而周的表演方式上偏向“严肃”型,严肃是指有时他的演出并不需要七情上面,大张大放就能达到很好的戏剧效果,我觉得这是因为周本人与所身处的喜剧环境能够彻底融合,产生强烈的化学作用。他的角色如果换了别人,可能就不是一部喜剧了。
相对而言,Jim Carrey的喜剧魅力更多来自于他的自身表演。跟周相比,他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更加丰富,演出也更加豪迈张放
“大话王”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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