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出身的导演很擅长运用镜头与构图,多固定机位。在谈话室里,采用了三个不同的机位(每个主人公都是这三个相同的机位,三个类似的构图)。“非自愿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是独立在一个画面中的,医院代表的构图时常带到律师的肩膀,这是不是有些寓意性地意味着律师和医院代表其实他们的立场是关联的,而“非自愿接受治疗”的人们从始至终都是孤立的。特别喜欢这部纪录片的一些空境,城市来往的人,雾气的里昂,有烟囱所以产生阴影的高墙。还有导演克制的表达方式,每一个精神病患者都礼貌,正常
不得不說由於近來創作的原因變得對各種詞語片斷甚至數字十分敏感
比如12
今天电影院重映,还特意请来了一名法官和一名精神病科医生,在电影结束后和观众进行互动讨论。这场电影从头到尾,再到讨论环节,作为观众的我都百感交集。
电影情节
在法国,每年有不少未经同意的精神病住院措施。自2013年,法律要求精神病医生在12天内向“法官 ”(专门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官)提交病人档案和护理计划。病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出席听证会,法官最后决定,同意精神病医生的决定,继续住院治疗(“监禁”)还是出院(或出院治疗)。导演在法国Lyon的一家医院,获得许可后,进行了拍摄记录。
十位病人
“精神病院12天”没有疯子喜欢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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