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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对阿蒂克斯这个人物的塑造趋近于完美,他是一名好父亲,宠爱孩子但不过分溺爱,不抹灭他们的天性,教会他们做一个正直的人。
他为人正直,勇敢,坚持正义,努力捍卫心中的信仰。这样一个伟岸的人物,无论在旧社会,还是二十一世纪,都是一股中坚力量,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随着汤姆.鲁宾逊案件的开庭审理,孩子们对他的误解终于解开,也从此越来越崇拜自己的父亲。他始终站在真理这一边,在他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之分,每一个人生来都该享有平等的权利
首先,作为既看过小说也看过电影的我,不得不说,两者都是难得的佳作。
作品呢,整体都是从一个小女孩儿路易斯的视角来描绘的。所以啊,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儿都会看得津津有味。
故事的梗概我就不多做累述了。说一些我的想法吧。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是印在小说封底的一句话。(书不在手边,原话不一定是这个,但意思是的)
在大是大非面前,绝大多数人都能分清是非黑白。但在身边的事情面前呢?在太过寻常的事情面前呢?在触犯了常理认知的事情面前呢?
汤姆是个黑人
哈哈哈哈一个有趣的小tips——人会下意识在别人(通常同一阶层)面前体现自己优雅良好的一面,而把难看、粗俗的一面只给自己觉得没必要的人看。
主人公在法庭上沉着坚定、有情理法理有法律依据的陈述
近几年简中网上愈演愈烈的小作文等原来是半个世界前的电影玩过的把戏,看起来弱势、善良的群体指控看起来强势、黑恶的群体,实则孰强孰弱,公众没有基本认知,好像美丽柔弱的白人女性应该没有欲望、不会攻击、不会欺骗,长相丑陋、家庭出身差的人就该恶贯满盈,从外观作出判断是人的常见错误认知之一
当大部分人认为他们是对、而你是错,他们当然有权这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完全的尊重。但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多数人已然被“种族歧视”所控制了,那些可怜的占少数的被歧视的人怎么办?芬奇律师伟大的地方就在于此吧,他清楚这公意出现了局限性,一定程度上成就了恶魔。他站了出来,用自己单薄的身躯拥抱了整个少数。
这不是影评。我只想记录下阿迪克斯在法庭上讲的那段话,让人很激动。值得留在心中。
i have nothing but pity in my heart,for the chief witness for the state.
我对控方的主要证人唯感同情。
She is the victim of cruel poverty and ignorance.
她深受贫穷和无知所害。
but my pity does not extend so far as to her putting a man's life at stake,which she has done in an effor to get rid of her own guilt.
但是我的同情无法容忍她为了摆脱自己的羞愧,存心把一个人的生命推向绝境。
“杀死一只知更鸟”$你在羡慕“别人家的孩子”,你的孩子却羡慕“别人家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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